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判决多久

一、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判决多久?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二、审查起诉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来说,刑事案件的每一个侦办环节都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因为没有谁能准确回答批捕到判决可以几个月之内完成,有些案件整个下来,从批捕到拿到刑事判决书可能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不是着急可以解决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一、《物权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


·一、职员的工伤赔偿怎么领取?
      一、职员的工伤赔偿怎么领取?职员的工伤赔偿向单位提出后就可以领取,工伤认定之后,最让伤者关心的还是工伤赔偿问题,特别是工伤赔偿发放问题。只有......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据,自实施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距离我们最近的一次是刑法修正案九。其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修正,使其更......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注册房地产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那些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那些一、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那些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庆幸有以下几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


·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一、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一、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需要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1、不动产买卖合同。2、抵押合同。3、知识产权转让合同......


·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使用童工,对使用童工的企业有着严厉的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是......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


·采购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采购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一、招标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发布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