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笔迹鉴定检材是否必需原件?

笔迹鉴定检材是否必需原件?并不一定需要原件,复印件也是可以的,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二、笔迹鉴定的方法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笔迹鉴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情况下的笔迹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程序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来咨询了解,并按照规定的情况来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肇事逃逸交警几天处理?
      一、肇事逃逸交警几天处理?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交警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处理结案。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硬判?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硬判?一、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硬判?夫妻离婚硬判的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管辖权异议可以再审吗?一、不存在再审问题1、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什么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什么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约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形式有哪些
      1.口头形式的约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如果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认帐怎么办?这时候......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量刑幅度是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


·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现状有哪些?
      民营企业是指不受国家控股管理,由民间经营管理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融资风险要高于国有企业,因为它缺少了国家的庇佑,定会增加巨大的风险,相比较国有......


·故意伤害孕妇早产有罪吗?
      故意伤害孕妇早产有罪吗?故意伤害孕妇导致早产属于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害孕妇情节较轻,受害者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一、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


·一人存在2个劳动关系可以吗
      众所周知,员工入职后要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并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也存在有人同时兼职两份工作的情况,如果都确定劳动关......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为了保证________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