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往往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规定一: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规定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公司要辞退员工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一方面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避免因为辞退行为,导致自身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如上文中提到的在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就需要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但如果在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自己也是同意的,双方充分协商之后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辞退就不会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有哪些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有哪些?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


·个人著作权版权如何申请?
      个人著作权版权如何申请?一、个人著作权版权如何申请?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企业并购外部风险的种类有哪些(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谁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话,是由申请人出具相关的费用的。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律师费用的相关规定......


·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一、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所有......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


·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


·诈骗罪范文的起诉状是什么
      诈骗罪范文的起诉状是什么上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孝感,现羁押于看守所。上诉人因合同诈骗罪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


·打架斗殴致2级轻伤会有什么处罚?
      打架在街上经常能够看见或者是新闻上也是经常出现的,就是因为打架是一件您冲动就容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您造成的人身伤害也是有分等级的,按照等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