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才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才财产怎么分配?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才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才财产按照对于夫妻双方男女平等,还有就是共同的平均分配为原则,当然了如果说在婚后所取得的一些财产双方关于这样的一种夫妻共同财产做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约定的话,那么也是可以按照这样的分配的。新婚姻法规定财产分配主要是: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二、其他法条的规定,
  
  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在当代社会婚姻法当中,对于结婚和离婚的事项都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尤其是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后所取得的一些财产的话,有约定的是可以尊重约定,而没有约定的部分才会纳入到具体的法院判决之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集资房可以抵押吗?
      关于集资房可以抵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抵押人只能是建设单位,个人由于不具有集资房的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所以......


·个人所得税简易退税政策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简易退税政策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简易退税政策是什么?计算公式如下: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


·签立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多久
      签立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多久试用期辞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发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然,部分单位会要求提前多少天辞职的。这个是不......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一、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离婚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通过打官司离婚,程序上还是蛮复杂的。协议离婚:带上结......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怎么算?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一、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司法规定中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是为了对提出取保候审要求人加强规范管的一种重要手段。今天我们我们针对取保......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什么?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什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非国有企业法人。同时,根据破产法第13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例如我们的公司法便是其中之一,它主要是用于管......


·2023年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新交规中醉驾扣分的处罚标准
      新交规中醉驾扣分的处罚标准(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