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买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是什么?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1、申请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3、执行措施(1)冻结、划拨存款;(2)扣留、提留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针对于强制执行,首先如果是涉及到买卖交易的话,那么法院可以将其名下的相关资产进行冻结货物进行扣留查封都是可以的。只要是合同的义务方为履行其应尽的相关义务时,法院都有权进行相关的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认为裁决有误的话,必须15天之内进行申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人间的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的问题时,都会约定利息。那么,对于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呢?这个约定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


·被骗做了公司法人代表会怎么样?
      被骗做了公司法人代表会怎么样?被骗做了公司法人代表会需要对公司所产生的一些则是来进行一定的承担,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不能报警吗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不能报警吗不能,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


·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之所以现在地区之间的人口能够快速的流动并且在此过程中能够拉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因为交通工具的发展,但是诸如铁路的修建是需要很多的土地而不得不占......


·农场土地适用土地承包法吗?
      农场土地适用土地承包法吗?一、农场土地是否适用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竞合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竞合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竞合吗?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买房怎么分割?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买房怎么分割?情况一: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取得了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


·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
      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一、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还是权利?证人出庭作证是义务也是权利。1、刑事案件中,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法院会出传票......


·疫情放假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


·怎样确定出借人要求还款
      可以的,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义务,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