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2)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另外,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如下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3)请长病假的人员。(4)停薪留职人员。(5)党群专职人员。(6)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7)勤工助学的在校生。(8)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处理。(9)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10)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二、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几项要求: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旨在通过合同内容约定,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但此时,对定了劳动合同的双方都是有要求,意味着并非任何人、任何单位之间都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从而订立劳动合同。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的劳动合同会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
      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一、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否可以?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因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


·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管理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管理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股权投资企业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应当按照本指引......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避税?一、考虑能否通过变通途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1、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建议反诉,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争议、同时取得有效判决或调解书后,也有利于以后必要时直接申请法......


·一、上海租房中介费一般收多少
      一、上海租房中介费一般收多少?租房子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但一个地管理和子期长短而有所不......


·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国家商品房的价格是跟土地的价格息息相关的,所以土地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房价,同样的当我们征地拆迁的时候也跟当地......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到赔偿要多久
      如果说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用人单位可以积极的进行配合的话,那么员工工伤的整体处理将会十分顺利。不过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大多数员工的工伤在维......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惩戒制裁手段。法无规定即禁止,对于行政处罚来讲,其具体的种类都是由法律事先规定......


·继承人如何进行遗嘱接受
      继承人如何进行遗嘱接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