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罪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实施绑架行为后又杀死人质的量刑标准是死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绑架罪中又犯故意杀人罪,这属于刑法上的竞合犯,应按照绑架罪从重处罚。
  
  二、死刑的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三、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死刑并不是单纯的要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而是通过这种量刑让当事人真正体会到,剥夺别人最基本的生存权的性质有多么的恶劣,只有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能犯罪嫌疑人才会真正反思自己的过错。为了预防这种状况,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办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公司法是我国针对公司方面的具体法律文件,里面详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构,明确了股东权利等。我国公......


·一、入职多久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
      一、入职多久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入职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一、欠薪扣工资应该怎么办1、找用人单位的老板;2、找工会;3、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规......


·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纠纷-----打架----报警-----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登记双方姓名和周边寻找证据-......


·网上诈骗多少金额能立案
      网上诈骗3000元以上才会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
      合同里的附随义务具体是指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怎样的自书遗嘱才有效?
      怎样的自书遗嘱才有效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网络世界也越来越受欢迎,同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网络世界也越来越受欢迎,同时,作为社交软件的微信也广受好评,但是因为微信被诈骗的人也越来越多,被骗的金额不......


·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也是有不同的分类,这自然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其中有一种类型就是将单位犯罪区分为了纯正的单位犯罪何不纯在的单位犯......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


·珠海社保补缴如何进行?
      珠海社保补缴如何进行?社保不仅关系到以后的生活还关系到一个人未来的就医和就业,所以能缴纳社保的时候最好是尽早的去交。但是各地关于社保缴纳的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