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是如下所述,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条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第五条 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第六条 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第九条 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员在查询相关的法律条文的时候,总觉得这个法律过于空洞和宏观了,在实际使用当中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这时候就有一些司法解释来做出一个更加详细和完善的规定,比如说在土地使用权当中也有着一个司法解释,对于出让合同作出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都?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都有哪些对于侮辱罪和诽谤罪来说,这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犯罪的都直接伤害了公民的人格和名誉及尊严。但它......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费吗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
·首先要申请工伤
首先要申请工伤,工伤认定下来后由劳动部门指派的,大约要100多。而且这个费用是要单位负责的。如果不通过劳动部门的话费用较高,估计在1500左右,一般......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一、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毁约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还要赔偿吗
毁约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还要赔偿吗不用再进行赔偿了。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
·合同到期超过1个月了怎么办?
合同到期超过1个月了怎么办?未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补签劳动合同时应该签订日期应该是当日日期,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合同期......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而言,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那之后才有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必要。而无论是申请工伤认定还是进行工伤鉴定,此......
·借条怎写才有法律效果2023
借条怎写才有法律效果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姓名权内容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些
姓名权内容是什么,姓名权有哪些内容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姓名,虽然不是独一无二的,但只要与不同的人对应起来,形成了姓名权的,那么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协议离婚时没有涉及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协议离婚时没有涉及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协议离婚时没有涉及财产的规定是实施婚姻自由制度,按照离婚协议书当中所进行的约定来进行执行即可。根据婚姻法第......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