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一、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民法典。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义务,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因而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
  
  3.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
  
  如果赠与人想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同时受赠人也是同意接受赠与后,双方也是可以签订相应的赠与合同,那么在赠与合同中也是要写明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赠与物品的具体内容,那么在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双方都是要遵守赠与合同内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怀孕后被辞退怎么处理
      怀孕后被辞退怎么处理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生活中,有些人会碰到某企业征用自家土地的情况,那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企业对土地征用的补偿,企业补偿方式有很多......


·遗嘱代写人和见证人可以同一个吗?
      遗嘱代写人和见证人可以同一个吗?遗嘱代写人与见证人一般是可以同一个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


·产假期间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产假期间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


·男未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当今时代,并不是每一人都是按照流程来过自己的人生,很多也会选择单身的生活,但生活总要延续,很多单身人士就想要领养孩子,来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乐趣......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在高速的发展,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网
      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在高速的发展,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网络诈骗案也层出不穷。微信作为大多数人常用的软件,也成为网络诈骗犯的作案平台。微信被......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哪些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


·违反治安管理哪些人不予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哪些人不予处罚一、违反治安管理哪些人不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违......


·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订婚有法律效力吗
      在从前,男女结婚之前往往会现行订婚,如今也有不少地区仍然流行这样的做法。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什么是订婚呢?而男女之间的订婚又是否具有法律效......


·医保已报销还能起诉吗
      可以。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报没报医保报销,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医保所报销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