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50岁被辞退是否合法?

员工50岁被辞退是否合法?
  
  一、员工50岁被辞退是否合法?
  
  在劳动法相关规定中,员工50岁被辞退是合法的,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我国,对于劳动者的利益的保护不仅仅停留在劳动关系建立的时候,而且在劳动者已经退休后还有很多的福利待遇的享受,如果这个部分没有正常发放的话,也可以拿起劳动法来维护权益,并且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确实存在错误的状况下也可以辞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断完善,对之前疏漏内容也做出了很多补充。那商标权保护的......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原告:(写明基本情况......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由于需要记录醉驾案件的客观事实,所以还是需要同车人进行客观的笔录。而且不仅需要做笔录,如果有过错的,还需要共同承担......


·消费者在商场卫生间受伤怎么办?
      消费者在商场卫生间受伤怎么办?我们在逛商场的时候,难免会要去卫生间,但是卫生间的条件是比较湿滑的,也是比较容易发生受伤事件的。那么,如果我们......


·用通用字体做商标是否侵权
      不侵权,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


·民间借贷怎么写借条才更保险
      民间借贷怎么写借条才更保险1.借款时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表明双方有借款关系;而欠条通常要基于双方曾有经济......


·先亡故子女有无继承权?
      逝去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


·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
      一、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异地经营如果没有走法定程序的还是算作偷税漏税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