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按照加班的时间,然后乘以他的平时的工资再乘以20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2009年1月份向其员工发放工资2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应缴个税为:(2400-2000)×5%=20元,由于2400元已超过费用扣除额2000元,则计算年终奖税款时无需再减除差额,则年终奖部分的个税应税所得额为6000元,除以12后为500元,使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部分的应纳税额=6000×5%=300元,该员工当月应交纳个税=20 300=320元。我们国家可能很多个在公司内部工作的人员,他们都知道年终的时候会有年终奖,但是相对来说的话,年终也是非常的忙碌的一个时间段,所以在快过年的时候,每一个公司基本上都是在加班的一种状态,但是此时也会有一个加班的工资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公民骑电瓶车有醉驾吗?
      一、公民骑电瓶车有醉驾吗?公民骑电瓶车也会有醉驾的处罚。因为关于非机动车醉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占有改定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占有改定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不构成善意取得。在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简易交付中,买受人已经占有动产,其所有权可被人们从外部识别。在民法典第二......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


·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侵权人承担举证的责......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
      离婚事件的发生不是自己一人的意愿强加的,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而司法机关并没有发现双方的婚姻存在较大的问题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罚离婚的,因为......


·二手房的产权纠纷要如何避免
      在现代社会中,不少人愿意买二手房,而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卖是有法律风险的,它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准备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学会去避......


·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怀孕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原则上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刚好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在这样......


·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股权,作为现代经济的产物,已日渐成为许多人经济权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许多人虽然把股票作为自己投资的选择之一,但对于......


·还款必须在借条日期前还清吗
      还款必须在借条日期前还清吗?债务人应该按照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


·支票不是本人可以取吗
      支票不是本人可以取吗支票只要格式正确、具备要素正确,银行就会兑现。不过收款人一栏如果写了谁的名字就必须谁去取款。比如写张三,支票背面的信息也......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