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怎样起诉?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怎样起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民事诉讼状的格式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对原告来说,完成起诉的这个过程其实特别的简单,问题是原告自己提前要计算一下,如果整个交通事故只有误工费赔偿确定不下来,假如误工费赔偿一共就是几千元的话,可能打官司给律师支付的费用包括支付的诉讼费会超过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逾期十几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十几万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按税前税后计算是否有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按税前税后计算是否有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按税前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随着法治建设的进步,人们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律师的作用越来越明
      随着法治建设的进步,人们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律师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律师函只是一种简单的律师文书,其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中,催款律师函费用不高......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一、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抚养权吗?可以,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交通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具体可以律师进行协商,可浮动:(一)计件收费第一,代理刑事案件:......


·三人股东变成两名股东修改章程可以吗?
      三人股东变成两名股东修改章程可以吗?一、三人股东变成两名股东修改章程可以吗?可以修改的;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是基于是股权转让......


·法律规定冒名顶替犯什么罪
      冒名顶替犯什么罪包庇罪。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安机关侦办期间,行为人以各种原因顶替他人违法犯罪,妨害司法办案,涉嫌包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创业是我国的各个高校鼓励的一个项目,但是创业对于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国出台相关政策来保障......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国庆当天加班几倍工资
      国庆为法定假日,当天加班工资应以本人工资的三倍来发放,而后面几天由于是利用周末等时间调休的,按正常加班时间计算,即双倍本人工资。只有单位要求......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