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罪和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和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为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二、绑架罪的既遂标准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而不是以勒索的财物是否到手或者其他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如果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他人及时进行解救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使绑架没有得逞,因而未能实际控制被害人的,则构成绑架罪的未遂。评判既遂未遂不能简单地从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上机械地分析,绑架罪客观行为应当视为单一行为而不是双重行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那种以是否实际取得钱财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客观评判标准是简单的结果论。而敲诈勒索罪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威胁受害人但是并没有将受害人掳走或者是控制。当在实施了绑架的过程中有暴力或者是其他严重的情节后也是会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受害人在遭受到了绑架和勒索的行为后,受害人也是要收集证据并及时进行报警,如果说在绑架或者勒索了公民后做出了其他违法行为后,司法机关也是会加重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车物业该怎么办?
      高空坠物在中国仍然是一个中国的热议话题,责任一词在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这一现象在中国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生命在一瞬间丢失,......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您都知道信用卡,它是存在着一个透支的功能的,这样我们可以进行事先的消费。但是关于信用卡这个功能,我们需要清晰地了解一下,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进......


·股份转让的条件和手续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但对......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怎么说明不属于工伤应该怎样办理首先,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一、过错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割?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


·房屋产权继承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继承死亡证明应该怎么办理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相信您在新闻上和身边可能都见到过工程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当发生这类事件以后,我国要求各级政府从快解决,尽最大努......


·什么是同工同酬
      什么是同工同酬1、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2、同工同酬必......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可......


·团伙诈骗1000万从犯怎么判刑?
      团伙诈骗1000万从犯怎么判刑?对于团伙诈骗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到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