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拘留一般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二、刑事责任能力划分标准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2、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这无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状况的科学的制度。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关于对条款规定的理解,我认为在这款中,刑法规定了处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仅对8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还要注意:(1)、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物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该未成年人低于14周岁,就算是故意杀人了也都不会被刑事拘留的,所以但凡是公安机关已经采取了刑事拘留的措施,那么被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跟成年人也都没有什么区别,不过现在看来,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纪不是没有可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建筑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常会发生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严
      在建筑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后,经常会发生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规定了质保期限和范围,在......


·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民法通则》第66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第六十六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


·夫妻在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
      不少人认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以后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了,但其实夫妻在离婚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不过......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如何纠正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如何纠正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如何纠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


·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用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


·职工没做工伤鉴定能赔偿吗
      工伤认定是工伤后必须进行的一个步骤,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结合自己工伤的状况来确定的,有些时候,如果本身伤情就不重,即使申请做工伤鉴定也评不上等......


·购买二手房无证有什么影响购买无证二手房的影响是房
      购买二手房无证有什么影响购买无证二手房的影响是房屋本身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卖方取得房屋的相关权利,但交易时尚未办妥取得产权登记。无证房屋指的是......


·监视居住的适用期限有多久
      监视居住的适用期限有多久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国的医患矛盾不断加剧,原因之一就是医疗纠纷等事项处理的不适当,没有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医患矛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