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抢劫罪的主观故意是怎样的

在八大暴力犯罪当中,就包括了抢劫犯罪,《刑法》对这些犯罪的处罚是很严的。但在定罪处罚之前,还是需要先作出认定。其中您应该都清楚抢劫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是在犯罪故意中也是有严格的区分。那究竟抢劫罪的主观故意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抢劫罪的主观故意是怎样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二、入室抢劫怎么判?所谓入室抢劫,其实就是我们上述法条所规定的入户抢劫。我国《刑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那么,入室抢劫这种行为该怎么判呢?从上文关于法定加重犯中的第一项我们可以知道,入室抢劫是属于抢劫罪加重犯的一种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抢劫罪最多判多少年?关于抢劫罪最后的刑罚问题,我国《刑法》分则对其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犯一般类型的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判10年。但是,如果是上述规定的八种加重型犯罪之一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即是说,在这八种类型之下的抢劫罪,最多可处死刑,并将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犯罪形态上面,主要区分为了故意和过失,然而故意里面又包括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在过失里面则区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抢劫罪的主观故意来看,就属于直接故意。也就是说,如果此时是出于过失而进行了抢劫的话,则就不能认定构成抢劫罪。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对酒驾处罚2023
      如何对酒驾处罚(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买卖合同
      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只要是属于继承人就可以得到;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


·如何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
      如何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一、怎么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目前,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的使用人分离的现象较多,有职务行为的使用、挂靠、出租、出借、承包等......


·别人商标未注册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别人商标未注册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不算侵权;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


·介绍卖淫罪一般判几年?
      介绍卖淫罪一般判几年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


·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
      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一、领养小孩反悔可以吗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尚未被清算按什么顺序清偿?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尚未被清算按什么顺序清偿?一、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尚未被清算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实习期记满12分该怎么办
      实习期记满12分该怎么办一、实习期记满12分该怎么办“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


·诈骗罪与盗窃罪区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


·一、企业有权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企业有权不解除劳动合同吗?企业并没有权利不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出现了法定的情节,具体如下: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