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现实中,由于男女的情况不同,因而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就不同。但法官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可以说都是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的,即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承担,那么此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至于女方如何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上文已经给出了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罪交警会通知领车吗?
      在道路上发生的意外都会被当做是交通肇事的事件而需要让交警进入现场收集相关的证据,而证据包含的其中就是出事故的车辆,但是在必要的检测和调查之后......


·商标买卖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各种各样的商标都是受法律的保障的,当制作人制作出商标,并且到相应的地点登记了该商标,那么就具有对该商标全部的使用权。同时也可以对上边......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一、老公精神病失踪能离婚吗?
      一、老公精神病失踪能离婚吗?配偶失踪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


·在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
      在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一、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吗
      在当今社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要离婚的事情频频发生,这时男女双方会要去起诉离婚,可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吗?我们都知道结婚证是离婚必要的证件,但起......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纠纷规定是什么?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纠纷规定是什么?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纠纷规定是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这两个股东之间会存在着一个投资的协......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


·公司法股东大会的性质和他地位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大会的性质和他地位是怎样规定的?在公司法当中,股东大会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决定事项都需要通过股东大会来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和监......


·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够听到金融诈骗罪,它属于诈骗罪的一种,但它有着其他诈骗罪所不具有的一些特质,虽然它的目的还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但它的手段却更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