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备案有具体方法的规定,但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进行劳动合同的备案,只有部分地区做出了备案的要求。我国劳动者众多,一一备案可能会增加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不签订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备案相关的分析和资料:
  
  一、劳动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二、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三、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四、劳动合同是如何备案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订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鉴证时,当事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二份(注:劳动合同文本应用钢笔真写严禁涂改),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 劳动者身份证明:
  
  如劳动者是调入的,其中本市调入的,应提供该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外地市调的,须提供劳动部门批准调入通知书。
  
  如劳动者是新分配到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就业通知书。
  
  如劳动者是退伍军人,应提供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军人分配介绍信。
  
  如劳动者是新招用人未就业且不属上述情况的,应提供招(聘)工表。
  
  (4)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2、续订劳动合同鉴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劳动合同(即:期限已届满的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的鉴证花名册。
  
  3、双方当事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应加盖单位公章,需职工亲笔签名或盖章的职工签名或盖章。
  
  4、用人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享有和承担。需要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期限。
  
  用人单位资产性质或者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其主体资格未改变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主体资格改变的,变更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
  
  5、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
  
  6、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备案的意思是在劳动局进行备份存档。因为双方签订正规合同后,该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没有必要进行备案,发生纠纷时,直接使用劳动合同原件上诉即可。有需要可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重婚罪归哪个部门管
      重婚罪归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能否毁约?
      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能否毁约?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不能否毁约,一旦毁约需要承担毁约责任。中国《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会有什么影响吗?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会有什么影响吗?一、个人所得税退税会有什么影响吗?个人所得税退税会有会使个人所得税所缴纳的钱退回到个人账户上。新《个人......


·钉子户的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


·夫妻结婚多久算是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夫妻结婚多久算是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


·网贷欠款了能借了还吗
      网贷欠款了能借了还吗?网贷近几年的发展十分迅速,它使许多资金暂时周转不开的朋友有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获得资金的方式,但同时,由于网贷的门槛较低,......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当中对于经济犯罪的分类是特别的详细的。像非法集资或者说是行贿受、贿案件的,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公安......


·一、男方借的彩礼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一、男方借的彩礼离婚算共同债务吗?婚前借的彩礼属于男方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债务分摊。以下债务一般都属于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或......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因拒付租金而对租赁合同解除诉讼时效为多久?
      因拒付租金而对租赁合同解除诉讼时效为多久?《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方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