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夫妻双方离婚
有关抚养费支付的法律条款如下:
1.《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2.《婚姻法实用问答》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活的;(2)。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子女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可见,父母抚养子女的期限,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对于已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自愿给予经济援助的,法律并不干预。在抚养费的数量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夫妻双方真的感情破裂,离婚并没有人干涉,但是在涉及子女问题上就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上学抚养费是否应该给予呢?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接受高等教育,学习的费用是一个家庭对子女培养所支出费用的很大比例,个人认为离婚需要给予子女上学抚养费,但是也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要求,可以不接受,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如果家庭收如实在浅薄不足以支持接受教育的费用,那么它可以寻找外界帮助,比如针对大学生的无息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兼职收如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1、夫妻在登记结婚之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给首付,然后向银行按揭购买房子,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而婚后由......
·如果是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如果是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父母所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今,有的父母会出钱为子女购买房产,甚至还有在打算结婚的时候出资购买新房的。那么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该如何分割父母所买......
·婚后得精神病能提出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法院如何判?一、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法院如何判?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的判决处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
·履约担保书的范本
履约担保书的范本当事人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都会签订担保书,担保书中明确的写出了双方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履约担保书有一定的......
·农村户口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关于注册资本多少与交税有关系吗
关于注册资本多少与交税有关系吗注册资本多少与交税是没有关系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
·销售伪劣商品不知情的情况会如何处罚?
销售伪劣商品不知情的情况会如何处罚?如果行为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受他人欺骗等完全客观原因......
·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员工支付报酬。所以员工最后的工资结算,肯定就是从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