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咋办?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咋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的理解: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
  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2)、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最终有可能会导致法庭在另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之下宣判离婚,关键要看对方一直不出庭的真正原因,因为对方如果一直不出庭的话不排除有可能已经失踪,如果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却无视法庭的传票,对挽留当前的这段婚姻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被发现醉驾羁押多长时间?
      一、被发现醉驾羁押多长时间?被发现醉驾羁押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


·民法总则一般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民法典对于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的整体构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民法总则当中的很多法条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可以说在市场、政府机关和......


·版权申请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版权申请的费用一般是多少?一、版权申请的费用一般是多少?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


·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国企吗
      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国企吗不完全是。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


·见证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见证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经济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已经在我们企业的工作中是显得很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保护企......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1.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3.医疗机......


·未离婚不履行抚养义务应该怎么办?
      未离婚不履行抚养义务应该怎么办?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孩子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是未成年,不能自己养活自己,而父母又不履行......


·《公司法》挪用资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挪用资金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作为公司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滥用权力干扰公司的日常经营。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


·专利权放弃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放弃期限是多久?不存在专利放弃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法律对专利权......


·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客体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面对很多违法犯罪的活动,有些犯罪人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出来。比如生产伪劣农药等物品就是很常见的犯罪。但知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