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贷款申请条件有那些?
  
  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变和经济模式的变化,贷款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运用。但是办理贷款并不简单,因为涉及金额较多,所以银行及相关机构对此审查严格。那么网的我们现在就为您介绍一下贷款申请条件具体是如何,该如何操作。
  
  
  一、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三、办理规则
  
  1、客户申请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
  
  2、客户提交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有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等。
  
  (2)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含抵押、保证)应提交担保材料。
  
  3、审查
  
  (1)客户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贷款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
  
  (2)信贷业务的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是否相符。
  
  (3)信贷业务申请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与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是否一致。在有关决议上的签章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组织文件规定。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
  
  (5)抵押或保证材料的审查,抵押物是否充足,保证人是否有能力足额保证。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材料不全,经办人需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如材料齐全,再核对原件并由客户在影印件上签署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签名。确认后再填写《信贷业务评价交接单》。进入调查阶段,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4、信用评价
  
  (1)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含人民银行的信用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
  
  (2)资产负债状况,房产状况。
  
  (3)贷款用途,还款来源是否可靠。
  
  (4)抵押或保证是否可行。
  
  (5)审批
  
  (6)落实贷前条件
  
  (7)签订合同,包括保证或抵押合同
  
  (8)支用
  
  (9)信贷登记
  
  (10)会计核算
  
  (11)贷后检查
  
  (12)贷款回收期限和利率
  
  四 、 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消费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单一利率法
  
  (3)贴现率法
  
  (4)追加贷款率法
  
  (5)补偿余额要求
  
  五、快速办理
  
  1、个人信用贷款。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
  
  2、房产抵押贷款。房产抵押是指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从而换取银行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不会影响房产的居住权,也不影响生活质量。这种贷款方案还款年限长、贷款额度高,是企业和个人贷款寻求大笔资金的好选择。
  
  3、已贷款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当初买房已经按揭贷款的房产,或是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按现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可再次申请二次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提供相应贷款申请材料即可申办。
  
  由此可见,贷款申请条件并不复杂,而且时间的周期也比较短,只要贷款人具备条件,需要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我们需要准备了相关的的资料,并且通过银行的审查,就可以在短期内办理完成贷款申请。与此同时,办理好贷款申请也是十分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未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未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我自己想了一下,应该可以起诉,为什么呢?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这样一个基础的,在家庭......


·一、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1、淮安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我们常见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此时一般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进行分割,但需要适当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


·聚众赌博被抓会怎么解决
      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是全面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


·离婚分割房产交易税需要多少?
      离婚分割房产交易税需要多少?离婚分割房产交易税包括营业税:房价差额的5.5%(购买满5年的免交);交易手续费,5元/平米;房屋登记费,80元/套;契税,1.5......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是什么时候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是什么时候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一、招考事业单位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招考事业单位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适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


·汽车保险理赔步骤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越来越多,政府就会不定期的征收城市周边的土地用于发展,在征收土地的同时会根据土地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