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

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
  
  在我国,为了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秩序,更好的保障出租车双方的权利,制定了出租车承包合同。通过合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内容,或者不详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调节。下文就对于“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按照出租车承包合同内容进行赔偿
  
  在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赔偿时,首先应该了解出租车承包合同的内容,才能根据出租车承包合同内容进行赔偿,那么出租车承包合同内容是什么?
  
  1、 租车期限
  
  2、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每天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交回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元的押金,于贰零壹 年 月 日接收车辆时付清,另附押金收条。押金在合同解除时,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但乙方在驾驶车辆时的违章必须缴清,有些视频抓拍的因不能及时收到罚单,须留违章押金 元 月以后无违章退还,有违章余款退还。
  
  3、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负责车辆的维护、维修和年检。
  
  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4、 乙方责任
  
  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 元,每月休息 天。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其他人驾驶。
  
  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出租公司、及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第5、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另付违约金 元。
  
  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另付违约金 元。
  
  6、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7、 交接车
  
  乙方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工装)。
  
  双方交接车必须检查车辆安全、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计价器、卫生、(车内外、车座套)轮胎、车身、底盘无划痕、等。
  
  加油,乙方每月支付甲方 元点火费用。
  
  要写行车记录、行驶里程、考勤交接车准确时间,保存备查。(备查违章)
  
  8、 补充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叁拾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如果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依据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以上的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就可以严格根据合同进行赔偿,如果合同当中有没提及到的,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节。
  
  二、如果是不可控因素,可以进行调节协商
  
  在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如果情有可原,是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这时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调节,没有必要走上法律途径。
  
  综上所述,在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要考虑是否走上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是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是因为不可控的因素导致,双方可以依据出租车合同内容私下进行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功,或者是出租车承包方不想履行合同,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本文中就“出租车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了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已作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项的
      二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符合下......


·公司违法辞退赔偿金最高多少
      公司违法辞退赔偿金最高多少?违法辞退赔偿金最高是12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是否能够再次约定试用期?
      企业的人员流动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而且在企业的人员流动中还可能出现员工在离职后又再次入职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员工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就可......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私营的企业其实是一个规模比较庞大发展最快的一种经营模式了,但是因为与此同时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经济也是一起增长的,那......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
      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怎么办?立遗嘱后有一方反悔可以通过重新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关于遗产进行重新的分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


·嫌疑人持刀伤人属于什么罪
      嫌疑人持刀伤人属于什么罪一、嫌疑人持刀伤人属于什么罪?持刀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


·抗辩权和形成权有哪些不同之处
      我国的社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在行营的进行发展。对我国的相关债权人和相关的债务人的相关权利进行相应的规定,形成权和抗辩权就是我......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诉讼时效解释有哪些
      诉讼时效解释有哪些具体内容?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按照民法总则最新规定,诉讼时效统一为三年。并且,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