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地?

近年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而这些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拆迁重建工作。在拆迁过程中难免会给被征地人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为了将这些损失降低到最低,就需要政府部门在征地过程中多加以补偿。那么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地呢?下面跟随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地?一般来说,农民土地征用赔偿有五部分组成,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1、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青苗补助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上所述,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地需要根据其具体的土地性质而定,就如房屋土地与耕地的征收标准各不一样。除此之外,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其土地征收的补偿办法也随之不同,故而具体的征收补偿需要各位根据当地拆迁办公告中的补偿办法而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冒伪劣产品归哪些部门
      假冒伪劣产品归工商部门管理,它的职责中有一条就是这么规定的: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是很多的,其中常见的主要就是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上面,然而光是靠《婚姻法》中的规定,显然是不能很好的处......


·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得到赔偿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得到赔偿需要多长时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治安处罚超过办案期限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治安处罚超过办案期限是否构成程序违法?一、治安处罚超过办案期限是否构成程序上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最长六......


·骗国家补贴有什么后果
      骗取国家补贴属于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阶段分为三部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范本包含哪些内容?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包含的内容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比如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内容。解......


·醉驾吊销驾照如何恢复   无论是何种情况
      醉驾吊销驾照如何恢复  无论是何种情况,驾驶证被吊销以后都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并且通过以后才能恢复驾驶证。需要区别的是在记分周期......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此时,劳动合同当中的条款是很重要的,当事人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自身的利益受......


·总公司签。办理分公司时
      总公司签。办理分公司时,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总公司法人签字和盖章。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在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对租期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到期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续租下去,双方可以就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除。那么房屋租赁合同......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疫情延迟还贷款的申请是首先需要明白在哪一家公司贷的款然后,还需要知道贷款公司的电话是多少,一般情况下,延期还款都是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