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在农村得到批准获得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利就需要及时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才能在法律层面上得到真正的权利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应的救济途径,但是老百姓对法律手续方面并不是很了解,下面一起来看看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相信您也都了解了自己去办理证件的时候应该准备什么材料以及需要经历什么必要的手续流程。如果对上述的手续还不是很理解的就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并让其帮忙代理完成所有的办理流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人用裸照敲诈勒索警察会处理么
      被人用裸照敲诈勒索警察会处理么一、被人用裸照敲诈勒索警察会处理么?我国公民被人用裸照敲诈勒索警察会处理么的解释,警察应该处理的。1、如果......


·离婚析产房屋过户印花税怎么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
      离婚析产房屋过户印花税怎么收《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


·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的条款有效么
      有的夫妻在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时候,可能会约定其中男方净身出户,也就是不分得一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从法律上来看的话,这样的约定有点苛刻,但这......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该如何划分呢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该如何划分呢一、发生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该如何划分呢(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


·我的车被高空坠物责任怎么划分?
      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对于高空坠物的情况也有相关的规定,很多人以为高空坠物只是单纯的一种情况,但是高空坠物实际也要分情况,不同的情况......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


·辞退员工补偿金会扣除社保吗?
      辞退员工补偿金会扣除社保吗?一、辞退员工补偿金会扣除社保吗?1、辞退员工补偿金不会扣除社保,这是由于为职员缴纳社保是单位应尽的义务,缴纳后......


·公民的自书遗嘱有什么要求吗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属......


·高空坠物的标准赔偿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标准赔偿有哪些?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越来越快速的发展,超高层建筑在我们身边已经屡见不鲜了。随之带来的安全隐患,也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压力......


·对哪些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对哪些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一、对哪些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