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

现在的孩子基本都早熟,不少人还在初中阶段就与他人开始了网恋,甚至还有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本文中的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如果实施性侵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如果被强奸奸淫的未成年人系幼女,以强奸论,并应当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认为是犯罪。
  二、未成年人强奸会怎么判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到底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强奸吗?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知道,与孩子发生性关系的,不管孩子是否愿意,此时都要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认为是犯罪。具体判定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来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


·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可以提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


·我国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来看,其实我国并没有规定结婚彩礼是男女结婚的必经环节,也就是说实践中那些支付了结婚彩礼的男女,一般......


·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换了之前合同还有效吗在生活中会因为公司发展方向和情况导致公司法人变更的现象出现,而在这期间,与该公司有生意往来并且存在合同期间的合......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请求进行工伤鉴定,若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之后,初步确定此种病情是职业病的,会按照职业工伤与职业病......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规定的?现实生活中,您在购买新房之后,都需要进行装修。装修的规范在国家相关文件中也有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建筑装......


·礼金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礼金夫妻共同财产
      礼金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礼金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彩礼钱属于一种赠与,是男方为了结婚自愿送给女方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


·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就婚姻状态来看,并不是所有都是有效的,现实中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就这两种婚姻状态来看,构成的具体情形是不同的。那法律中规定的......


·诉讼时效期中断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