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
  
  政府有权力对那些作出违法行为的公民予以对应的处罚,但实际上政府在面对某些比较严重的事项上没有足够的权力直接作出涉及到公众的处罚决定,这就要求政府在决定之前要通过备案以便公民与国家进行监督。那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
  
  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徐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的名义依法作出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指导、审查和报送工作,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存档等。
  
  各执法单位具体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初审工作,按照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有关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
  
  (二)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
  
  (三)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四)其它应当备案审查的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六条 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
  
  第七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四)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是否规范,符合法定格式、要求;
  
  (六)其它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八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处理建议,经市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有关执法单位执行。
  
  经纠正重新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进行备案。
  
  当事人就重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单位应当配合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做好应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应当加强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报送。
  
  拒不履行本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按《市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市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的来说,政府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都必须首先审视自己是否拥有相关的权力以免出现越权的现象,而政府对于那些非常重大的案件时在慎重考虑下才得出的处罚决定必须通过备案程序将其合法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几类?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几类?一、家庭财产险的保险范围1、可保财产(1)自有居住房屋(2)室内装修、装饰(3)室内家庭财产2、特保财产(1)农村......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再像以前一样,毕业后进行分配或者是顶替上岗,在一家单位从年轻干到退休。现在,员工在不同的平台中跳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如今,各个地方都在打造透明性政府,通过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方式。当然,政府信息......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


·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劳动
      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劳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


·犯罪嫌疑人送多少钱构成行贿罪
      一、犯罪嫌疑人送多少钱构成行贿罪?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


·我国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公安机关会立......


·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
      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一、签了居间合同如何取消?签了居间合同可以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等事宜之后解除,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文是什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很多人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行居住建筑楼房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一旦出现质......


·诉讼合同审核流程应该怎样办理
      诉讼合同审核流程应该怎样办理一、诉讼合同审核流程应该怎样办理1、起诉与受理(1)起诉起诉,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请求的诉讼行为,起......


·申请执行时,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