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吗?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可以续期吗?怎么界定的呢?到期后该怎么办?最近很多人都在这些问题,所以呢本站我们为此专门为您整理出了关于商住用地的解释和年限如何界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是指兼容商业和住宅的综合用地,在现行法律中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中,将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定义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归入了住宅用地。
  
  二、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多少
  
  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是肯定的,国家不可能无偿让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补缴出让金续期。但是具体的续费金额数量需要咨询当地国土局。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但短期内不会实行,因为会影响三四线楼市去库存。即便续费,也不是直接续交土地出让金,很有可能会与房地产税结合起来考虑。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的是有限期的制度。这个限期的最高年限根据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不同的用途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
  
  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
  
  3.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
  
  四、哪些情况下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关于商住用地的解释和使用年限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中,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之后可以续费,国家是不可能让你免费使用商用土地的。具体的续费金额还请到当地土地局进行咨询,如果你需要帮助,欢迎到本站进行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无论是用人单位也好或者是个人也好,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当遇到违反劳动......


·根据刑法规定婚外情会构成重婚吗?
      根据刑法规定婚外情会构成重婚吗?婚外情不一定会构成重婚,重婚罪是重复了婚姻关系。这是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定义。民法中,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不再认定......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
      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公司领导有权利让我离职吗??公司领导的意见,是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人为请律师没有用,于是也就没有给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那对于犯盗窃罪的来讲,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


·单位公司是怎么交五险一金的?
      公司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公司中的五险一金对于员工们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福利。毕竟五险一金保障着公司员工们的利益。对于刚刚......


·遗产继承最晚多久过户?
      遗产继承最晚多久过户?一、遗产继承最晚多久过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过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产生继承纠纷的......


·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都是由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是具有国家法律效率的,他要在你受理委托后经过严格的审核,把守好每一个关卡,经过30个工作日后才能取......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谁主张谁举证是一种为了方便非法律人士理解而采用的举证责任的通俗说法。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自己给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旅游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旅游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率税种来征收?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率税种来征收?一、土地使用权的纳税税种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也是依法进行了支付的。那到底实践中,什么时候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呢?关于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