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架致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斗殴没有造成轻伤的,属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进行民事自诉。造成轻伤以上的,算刑事案件,当事人要负刑事责任,两种情况处罚不同,最轻的可批评教育了事,最严重的要入狱并赔偿。打架的伤情通过医院诊断书、专业鉴定资料确定。打架致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以下是赔偿标准:
  
  一、打架致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一般规定: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二)具体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打架受伤如何维权
  
  1、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分别要赔偿不同的金额,医疗费用、误工费和其他事件发生后各项费用都必须赔偿。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款有异议的,可请律师协助到法院解决。最基础的判断方法是医疗证明,但不排除造假的可能性。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也和年龄有关,有问题可以在此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


·新入职的员工年休假相关规定?
      员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有年休假。年休假是企业应当提供给员工的福利。然而,现今社会,许多中小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歪曲年休假政策,向员工传达不......


·股东挪用资金罪主体规定是什么?
      股东挪用资金罪主体规定是什么?股东挪用资金罪主体规定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


·一、就职后缴纳的企业年金属于遗产吗?
      一、就职后缴纳的企业年金属于遗产吗?1、就职后获得的企业年金属于遗产,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


·新刑诉法202条的内容是什么
      新刑诉法202条的内容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


·什么是第三人先诉抗辩权?
      什么是第三人先诉抗辩权?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债权人与债务人会发生债务纠纷。为了帮助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我国法律就有第三人先诉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一、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劳动法上加班工资计算2023
      劳动法上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一、挂靠合法吗?
      一、挂靠合法吗《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


·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有哪些
      一、办假离婚证贷款的风险1、目前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假离婚买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也没有关于假离婚后再购房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目前没有追究用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