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 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二、误工时间的计算,容易有争议。
  
  1、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2、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时间的证据是医疗机构关于治疗情况的证明,比如出院小结,能证明住院多久,住院时间就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院诊断患者已经治愈的时间。构成残疾的,则由伤残鉴定书载明的定残日期确定。
  
  在具体的案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决定误工时间的最后结果,法院在裁判案件时可以参照有关部门规章,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情以及医生的意见、或鉴定结论来判断误工时间。
  
  但要注意,对方如果知道你坚持上班,可能会对你的误工时间提出异议,因此,你最好对此有所防范:你只是到单位去看看,并不是正式上班。
  如果装修工程存在拖延导致的误工费用,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来进行计算,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关于无关费用的时间认定,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定的一些情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
      一、误工费周末是否要记入误工时间?根据工资发放情况,周六周日有工资的话,也可以算上。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撤消司法鉴定申请书应该注意些什么?
      撤消司法鉴定申请书应该注意些什么?撤消司法鉴定申请书应该注意申请书格式要完整,申请内容要规范填写,所写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


·男尿毒症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办理
      一、男尿毒症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办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


·行贿如何处理 感情投资算是行贿吗
      现实中,行贿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犯罪,这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在构成行贿罪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这种情......


·一、广东醉驾报捕的程序是什么?
      一、广东醉驾报捕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公安部危险驾驶罪的办案程序,不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后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是由法院批准逮捕......


·存疑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存疑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


·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以下列举的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要做些什么: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


·打人制对方轻微伤行政拘留几天
      打人制对方轻微伤行政拘留几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


·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有效吗?
      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有效吗?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