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一次醉驾应当怎么进行处罚第一次醉驾

第一次醉驾应当怎么进行处罚第一次醉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行为,应当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以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醉驾营运车辆,应当吊销驾照,10年以内不能重新考取驾照,10年以后重新考取驾驶证,也不准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第一次醉驾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多次醉驾被罚的,应当从重处罚,醉驾情节恶劣,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当从重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应当罚款1000-2000元,扣12分,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罚款5000元。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对自己和家人都带来最大的伤痛。那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在您的意识里还是比较淡薄的,国家又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这一问题......


·胎儿亲子鉴定的方法及效力是什么?
      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在产前为了确认孩子的父亲进行的亲子鉴定。有的时候为了确定身份等多种原因需要在胎儿尚未出生前就鉴定是否具有亲子关系,胎儿亲子鉴......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


·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人们在上班过程中,或者上下班途中,有时候会遇到意外情况受伤。只有的话,人们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人们可以拿到一......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这样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最近,汝州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交警部门严厉查处......


·自己倒车撞墙交强险赔偿吗
      自己倒车撞墙交强险赔偿吗自己倒车撞墙交强险是不进行赔偿的。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


·房租收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房租收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


·部分股东不继续投钱怎么办
      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


·员工工伤鉴定后能否解除合同
      员工工伤鉴定后能否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从事工作有关的活动所受的伤害。并且工伤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指事故伤害,另一种则是指职业病。其鉴定标准......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您知道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吗?在发生欠条纠纷,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不得不注意这个问题,否则的话自己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