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在生活中,一些人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夫妻一方死亡,由此产生了死亡一方的房屋、存款等财产的继承问题,这些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的责任归属随着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已经渐渐予以明确。下面,的我们就“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这一个方面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房产权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二、婚姻继承条件
  关于继承这一法律事件常常引起家庭内部矛盾与纷争,我国《婚姻法》中也专门对继承设置一定门槛。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三、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发生继承关系,此时,婚姻继承人即可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房产证。
  四、婚姻继承纠纷分析
  当一段婚姻关系成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后财产也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正因为这样,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往往就会产生诸多婚姻继承纠纷。当事人以生产、经营的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该财产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以生产、经营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上述财产所有权及其自然增值仍归原财产所有人享有,例如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生产、经营是指付出了主观努力和较多劳动的行为,否则就是自然增值和孳息。综上所述,对于“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这个问题,我们从:夫妻财产范围、婚姻继承条件、婚姻继承的房产过户时间、婚姻继承纠纷四个方面进行了解答,但是这只是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方面的一个内容,如果想要在家庭中更好的维护婚姻关系、亲属关系等,还是需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父母没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侵占罪遗忘物的认定及盗窃与侵占之区分是什么
      遗忘物品的现象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虽说遗忘物品谁也不想,但是这些都是不避免可能会发生的,特别是在粗心大意的人的身上容易出现这些问题,对于遗......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受赠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人被骗入传销窝点的新闻,甚至有人被传销组织以暴力等手段对待,导致死亡等等。可见,传销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一、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 怎么办
      我们知道,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时在鉴定机构出具认定书之后,较少比例的当事人会对认定结果不服,但是不少劳动者虽然不服于认定的结果......


·河南省工伤鉴定机构职责是什么?
      我国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不同职责的内部机构组成,河南省工伤鉴定机构中能进行工伤鉴定的机构为隶属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若要......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中华联合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乘客如果抢夺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如果抢夺方向盘怎么处罚该行为本身就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没造成后果,也是三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