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


  在中国,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成为税收法上面的纳税人,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对于税收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有关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
  
  一、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
  
  应根据具体情况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必经复议)
  
  「注意」①程序优于实体原则;②先后顺序:先复议后起诉
  
  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复议,选择其一,无先后顺序)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有了争议,应按有关的税法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只有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裁决仍然不服,才可以在按税务机关的决定交纳税款的同时,并在有关税法规定的期限内,以作出复议结论的税务机关为被告,向第一次作出征税决定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改变了原决定,也可向复议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不是与税务机关发生一般的争议,而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当事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经过申请复议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在申请复议期间还是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
  
  《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搜索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税收征管法》
  
  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强制执行不服要怎么办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规定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到本站网站进行学习,如果对于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有异议的话必须根据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来缴纳税收,然后才能够针对征税的行为来申请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退税吗?个人所得税专项抵扣后发现预缴税额超过应缴税额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的申请退税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以下七种可以申请退......


·烟台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
      烟台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一、烟台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含)......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能死刑吗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能死刑吗一、涉嫌拐卖儿童能死刑吗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


·下班期间在厂里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下班期间在厂里脑出血算不算工伤一、下班期间在厂里脑出血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以便在婚后处理自己的财产。也有的夫妻会在婚后做财产公证,以便确认婚内财产的归属情况......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了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等,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是不同的。那么您......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需要写辞职书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需要写辞职书吗?一般是需要写辞职书的,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即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主要体现发生的事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三方面,按照《民法总则》的第194条规定:诉讼时......


·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有重婚或者有与他们进行同居生活的
      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有重婚或者有与他们进行同居生活的,此时应当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进行离婚的判决。一般来说,“重婚”属于刑法中自诉罪的一种,在重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