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
  
  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因为这是出租司机的纯利。
  
  实践中,我们可以基本准确的确定出租司机每天的纯利。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
  
  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
  
  可是出租车的份钱却不是这样,这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改予以赔偿。
  
  其实,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但是,如果这个份钱损失可能不会发生,比如出租车公司可以不收取车辆停运期间份钱,那么我认为无损失就无赔偿,肇事方就不需要对份钱进行赔偿。
  
  考虑到保险理赔的一些现实的问题,肇事方、出租司机方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做出一个判决好一些,理赔也方便一些。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对于运营车出了事情的话,肇事方是必须付误工费的,因此,作为一个出租车司机一定要清楚的知道凉山州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话,那么作为当事人就可以通法律诉讼来公平的解决此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频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频繁被媒体网络曝出,我们越来越注重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就越来越不放心自己个人信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什么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在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是对土地进行操作之前,我们都需要对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所......


·在我国财产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财产侵权赔偿这在生活当中本来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了,财产侵权的内容是非常的广泛的,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财产侵权赔偿一般都是......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随着现代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的完善以及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步加强,对于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


·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
      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


·人民司法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人民司法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人民司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对于那些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职务分割的,只要是双方合意处理,并且也不会危......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就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


·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
      一、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离婚孩子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针对再审后将案件发回重审而作出的生效裁判,能否申请再审?
      由于原判决、裁定被撤销,审判程序重新开始,当事人依法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追......


·很多城市现在越来越关注城市中劳动者的利益和权利,为了保障城市
      很多城市现在越来越关注城市中劳动者的利益和权利,为了保障城市公民的权利,给予他们更多的福利,所以各个城市更加的注重五险一金的缴纳,通过每个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两者之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两者之间签订的用来证明法律关系的文书也是各式各样的,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的就是劳动合同以及用工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