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抗诉状的种类有哪些

如果自己涉及刑事案件的判罚,可定就会有相对严格的审核过程,一旦自己的案件出在问题,自己同样可以进行刑事的抗诉。对于具体的种类就会较多,这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因此自己要格外注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抗诉状的种类较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制作刑事抗诉书,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程序之一。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抗诉的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适用程序的不同,刑事抗诉书分为二审程序刑事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刑事抗诉书两种。
  
  
  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判罚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证据的补充时间会有差异,所以对于当时来说,如果自己发现问题的所在,或是陪护律师察觉判罚的问题,那么,自己就可以进行有关权益的维护,因为法院违反有关的判罚规定,肯定要进行重新的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有限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


·《刑事诉讼法》询问未成年人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未成年人是怎么规定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得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询问和审......


·一、男方拒付抚养费躲着怎么办?
      一、男方拒付抚养费躲着怎么办?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通买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一、南通买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南通买房子有土地使用证的,真正的商品房是要有五证两书的,着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一、施工现场人员受伤如何赔偿施工现场人员受伤的,如果伤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


·一、工伤认定 作假会有什么后果?
      一、工伤认定作假会有什么后果?工伤认定的材料作假会产生的后果有: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


·肇事逃逸达成谅解如何判决?
      肇事逃逸达成谅解如何判决?肇事逃逸达成谅解的判决的话,应该是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当中133条所作出的规定,当然了,在这里需要考虑到......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一、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程度的划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


·合开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多少
      合开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多少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的人越来越喜欢自主创业,创建一个自己的团队,合开一个公司,但团队自主创业也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经济补偿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