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结果犯这是属于一种比较抽象的刑法理论了,简单一点理解结果犯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这种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是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一般,盗窃罪当中的大多数受害者是不会去主动关注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这个问题的,但实际上根据盗窃罪的实施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盗窃罪确实是属于结果犯。
  
  
  一、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盗窃犯罪属于结果犯
  
  
  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二、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受害者只需要简单的对盗窃罪是结果犯吗的这个问题有所了解,盗窃罪作为一种典型的结果犯也有着非常明确的量刑依据,情节严重的盗窃的量刑基本都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对当前的刑事犯罪以结果犯和行为犯进行区分这是司法工作人员的事情,但不管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都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量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与对方没登记重婚行为吗?
      与对方没登记重婚行为吗?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


·非法集资1.8亿判多久时间?
      一、非法集资1.8亿判多久时间?非法集资诈骗1.8亿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实践中,不管购买怎样类型的房产,在进行买卖的时候都是需要当事
      实践中,不管购买怎样类型的房产,在进行买卖的时候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而此时往往是按照交易房产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最终的税费数额。那如......


·法律规定工程保险费属于什么费用?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


·校园非法网贷定义是什么?
      大学生在正常上学的过程中因为购物需要却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校园贷的宣传,一般受过法律教育的学生都会对此保持警惕并且不会轻易地被所谓的低......


·对油轮上参与走私柴油的船员应该怎样处罚
      看情况:一、如果船员对走私行为不知情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处罚。二、船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走私柴油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具体处罚是,走私......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涉及哪些项目?
      想必您都知道,政策和规定都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的,也就是说,它们会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会因为社会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那么2017河南省道路交通......


·灵武非法集资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宁夏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在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各县级城市也对非法集资的形式为广大市民提供了非常多的普法知识教育。......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


·已申请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是什么
      已申请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心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很想知道政府相关的行为,因此我国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