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一、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哪些方法?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分为3种 :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 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
  
  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可由有关行政机关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确定监护人的这些方法都是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如果并非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的话,监护人永远都是当事人的父母,因为父母就是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第一法定监护人,在第一法定监护人意外去世和被剥夺了监护资格以后,指定监护或者是选定监护都要综合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一、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


·遭遇强拆,该不该相信依法维权?
      遭遇强拆,该不该相信依法维权?一、遭遇强拆,该不该相信依法维权?被拆迁人遭受到暴力的拆迁时,被拆迁人相应相信依法维权,不要做出违反犯罪的......


·违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一年补几个月的工资
      违法辞退员工补偿金一年补几个月的工资?工龄一年的话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一、入职多久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
      一、入职多久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入职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一、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


·法院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案件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逮捕人员单位还交不交医保?
      一、逮捕人员单位还交不交医保?被批捕的嫌疑人是否有医保取决于这个人是否缴纳过医保,如果事先缴纳过医保的,那是还有的,如果没有缴纳过就没有,和是......


·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征地拆迁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