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保险待遇案社平工资适用停工留薪期吗?

一、工伤保险待遇案社平工资适用停工留薪期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不适用社会平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重庆市的规定,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工伤保险待遇当中能够用社会平均工资来赔偿的除非是生活护理费,因为护理费基本上是按照社平均工资的30%左右进行赔付的,不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应该受到任何的影响,国家法律制度也就不允许因工伤没有上班的,用人单位故意少支付应有的工资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赠与合同如何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如何行使撤销权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基本含义依《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将赠与合同的撤销区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


·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的关系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它是存在着一个调解的环节的调解过程当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的话,是可以就此结案的。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话会进行......


·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方面?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方面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模板前言合同号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合同工厂:中国......


·法院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裁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法律援助的地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为了那些经济困难者在法律问题上能得到帮助,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只要是确实在经济上存有困难且有法律问题难以......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一、哪些债权禁止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一、股权质押贷款的管理办法据了解,目前还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


·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我们有必要知道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那么......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可以打赢吗?购房违约金起诉一般如果确实存在着违约的事实,是可以打赢的。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出卖人反悔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