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么?
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基本相同,这里所谓的“关系”就是“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终止双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双方没有劳动合同书,是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后双方再无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合同,但是因某种原因,进行解除。共同点就是,职工不再单位继续工作。
二、试用期内单位可解除情况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由此可见,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没有了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基本没有,两者就是一个意思。解除劳动关系有多种情况,可以由劳动者单方面提出,也可以用人单位方面提出,还可以双方协商解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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