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首要符合什么条件 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自首要符合什么条件我们通常所说的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成立自首,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二、自首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犯罪分子除了在犯罪后可以成立自首外,还有一种特别情况也构成自首,也称“准自首”或者“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注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如果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同种类的罪行,不视为自首,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否有自首情节,还需要作出认定才行,此时就离不开成立自首的条件。毕竟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认为自己是有自首的,但实际从法律角度分析,其情形并不能被认定为自首情节,自然之后也就不能据此从轻或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经营罪会判刑吗
      非法经营罪会判刑吗只要构成了刑法上的非法经营罪就是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的理解为:首先需要将财产类型进行分类,基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


·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在法制的社会中,打架斗殴、逞强好胜等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纠纷的解决了,解决民事纠纷还得走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对于......


·通常劳动合同满几年不辞退
      通常劳动合同满几年不辞退?符合法定条件的不管劳动合同满几年都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
      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该如何计算?一、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1、子公司将0.05%股权转让给母公司,应按财产转让缴纳所得税及印花税。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


·2023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2023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一、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


·民事诉讼时效解释
      民事诉讼时效解释民事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没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正确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商标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为商标权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商标交易。当然商标买卖不像普通商......


·司法机关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不是就是羁押,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有几种购买商品房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毕竟此时一方面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另一方面光是完成了交易还不够,还要实际办理登记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