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如今的年轻人都喜欢用信用卡,不得不说使用信用卡确实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信用卡具有透资的功能,因此有的人就会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那么行为人使用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采取的下列措施:
  
  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
  
  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3、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在判决前可以及时还清全部欠款,可以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
  
  很多人信用卡逾期后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逃避银行的追讨,这是导致被银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说在出现信用卡逾期后应和银行保持联系,积极协调欠款事项,和银行签订还款计划书,避免牢狱之灾!毕竟收回欠款是银行的最根本的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1、继续使用
  
  逾期后,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使用这张卡片,用新的正常的还款记录覆盖原有的负面记录,一般24个月后就会产生新的信用记录这样记录刷新后个人信贷等等都不会受到影响。
  
  长期逾期,信用卡会利滚利并且还有高额滞纳金,如果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会报警。
  
  2、申请延迟还款
  
  如果因为失业或者疾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在最后还款期限到来之前,陈述自己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
  
  3、及时全额还款
  
  如果由于平时的大意导致忘记还款,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全额还款,最好是全额,因为全额还款后打电话给银行说明并非恶意欠款请求消除逾期记录胜算最大。
  
  行为人透资信用卡逾期不还的,不是必然就会导致坐牢。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只有在逾期金额较大,并且超过逾期三个月以上,在银行催收两次下仍然没有还款的,那么才会构成犯罪,即信用卡诈骗罪。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孕妇杀人怎么判刑处罚
      孕妇杀人怎么判刑1、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控辩双方参与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影响政审吗
      如果是法定不起诉,也就是不构成犯罪不起诉那种,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是微罪不起诉,或者证据不足不起诉,那肯定有影响,因为还是有犯罪记录;政治审查......


·劳动者在单位追索误工费可以吗
      劳动者在单位追索误工费可以吗1、在事故处理期间,虽然发生延误出工的事实,但是单位没有扣除当事人应得的工资,也就没有经济损失,当事人不能主张......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


·根据相关规定办土地使用证花钱吗?
      根据相关规定办土地使用证花钱吗?实际生活当中,在我们国家办理很多的证明都是需要一定的手续费用的,而且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很多普通的老......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虽然法律中允许夫妻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这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否则也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分居离婚也需要满足规定的......


·有偿代驾的责任承担方是谁?
      有偿代驾的责任承担方是谁?代驾是一种新型的服务类型,特别是国家禁止酒后驾车以后,很多在外应酬喝酒的人都会选择代驾服务,代驾的类型比较多,种类......


·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一部分人都不能够达成一个共同的协议。所以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和当......


·收集言词要注意什么
      收集言词要注意什么在证据的分类当中,有一种是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其中言词证据通常表现为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被告人供述。司法人员在收集言词......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出了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出了,如果招用未成年人的话,就需要看他是否未满16周岁,如果是的话,就构成了雇佣童工罪,那么如果发现有的饭店雇佣童工,应该要怎......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当说到贷款的时候,更多的人可能想到的便是通过有形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或者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