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相关知识阅读: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方面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六)是劳动纪律。(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自己那份丢了以后并不是无法补救,还是可以找用人单位去复印一份。当我们的劳动合同丢失后不要着急,也不要觉得无所谓,要第一时间去找用人单位复印,以免在需要的时候无法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注册可以撤回申请吗
      公司注册可以撤回申请吗?许多人在注册公司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种种意外情况,例如股东发生纠纷,或者资金链断裂,注册失败,资料不全等等问题。那么......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


·一、交通事故两死两伤能判实刑吗?
      一、交通事故两死两伤能判实刑吗?对于两死两伤只要情节严重就会被判实刑。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


·应届生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毁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吗
      应届生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毁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吗?应届生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毁约不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符合法定条件的需要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怎么办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怎么办在进行商标权质押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对债权人利益做出保障。那么这个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该......


·法律规定抵押与质押有啥区别
      抵押与质押有啥区别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哪些情形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
      工商股东变更流程工商股东变更流程:1、首先要确认变更事项。2、在工商局网站的登记注册网上服务系统申请用户名、密码。注:申请时一定要填写经办......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


·浙江省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现代社会,法制思维正渐渐成为人们日常思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您遇到争执纠纷时也往往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非从前简单粗暴的自己解决。不过相信......


·公证遗嘱非本人签字其效力如何?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遗嘱这块有明确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