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2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且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报销。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本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辅助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五级至十级伤残,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一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二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四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7条。
  
  4、备注: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九)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国家基本上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针对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但是,无论是几级伤残,不同的职工最终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标准都根本不可能是一样的。而且,不管是哪一个部位有八级伤残,肯定或多或少对工作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的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也是和工作年限有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一、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会自动作废,根据《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怎么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


·职业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职业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费用是什么?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


·吸毒构成犯罪的处以几日拘留
      构成犯罪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最高期限不超过37天。吸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供用热力合同
      供热方:______  用热方:______  用热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联系人:_________    供用热量契约表......


·微信赌博金额多少犯法?
      如今使用微信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而这也被一些有心人利用,居然在微信上进行赌博,并且设计到的金额还比较大。您都知道我国《刑法》中是规定的有赌博方......


·强行住别人房子最后怎么样了?
      强行住别人房子最后怎么样了?强行住别人房子按照非法侵入住宅罪来进行判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


·在我国什么是专利挖掘的作用?
      一、在我国什么是专利挖掘的作用?1.通过专利挖掘,可以更加准确地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点,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及其组合进行精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