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么? 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生,追求所谓的时尚,纷纷通过分期的方式,将自己的手机更换成苹果的手机,虚荣心的作祟下,往往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那么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吗?
  一、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犯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信用卡套现呢?信用卡套现有贷款诈骗的嫌疑,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小额的信用贷款,而信用卡套现的本质则是商户与持卡人合谋,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一定额度的贷款,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指出,如果套现者拒不还款,也触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另外,对信用卡持卡人而言,发卡机构一旦发现存在套现行为的信用卡,将立即采取止付措施,同时将持卡人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以实现不良持卡人信息共享。一旦持卡人的套现行为被发现并列入信用报告“黑名单”,会严重影响其信用记录,并将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今后向银行借贷资金也将非常困难。信用卡套现的本质属于虚假消费,就是以在商场、超市、家电卖场、机票等常见信用卡刷卡消费的形式,把原有给商户的消费金额以现金形式返给自己,这样可以帮助急需现金的人周转手上的资金。同时,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来套现,不但可以全额甚至超额套取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而且可以免交银行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还可以享受各信用卡发卡银行最长56天的免息日。拿虚假消费来说,提现的行为本身不违法,因为像任何消费一样,银行从中赚取了手续费,商户也要支付营业税,只不过是持卡人从此免去了50天的万分之五的利息。如果套现之后,不及时还款,或者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恶意刷卡消费和套现,这就触犯法律了。很显然,省利息是信用卡套现的目的,但这些套现方法是否合法?律师认为,套现要分恶意的还是非恶意的。国家还没有相关法律约束套现行为,只要持卡人准时还款,保证良好的信用,那么这样的套现就不能称之为恶意套现,也不违反国家法律;如套现者拒不还款,这就触犯法律了。就目前国内的形式来讲,要看你是什么形式,有些形式不叫套现,套现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以上就是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诈骗犯法吗的详细内容,显然在我国,手机分期套现这一行为是违法的,是不被认可,允许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使用 (pos机)等方法,现金退货等方式给行用卡的所有权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在刑法中被认定为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如何 ?
      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如何?一、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


·回迁房大家都不是很了解它的具体的意思
      回迁房您都不是很了解它的具体的意思,这里我们告诉您回迁房就是许多商品房是在征收拆迁户的房子进行建设的,这时候开发商需要赔付给拆迁户一个房子,......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正常情况下是,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一、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
      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一、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1、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


·老员工调岗降薪怎么维权?
      老员工调岗降薪怎么维权?调岗相当于要变更劳动合同,除充分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外,是要经过和员工协商确认的,如员工拒签调令,企业对员工变相进行开除......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怎么写?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怎么写?私募基金销售合同甲方:注册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注册地址:联系人:电话:介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


·要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要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银杏树价格是多少?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


·寻衅滋事致四人轻微伤会有什么后果?
      寻衅滋事致四人轻微伤会有什么后果?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有一些青少年,因为叛逆或者受到坏人的挑唆,会在公共场合随意的破坏,寻衅滋事。其实我......


·老房子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