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

一、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无罪却被判处死刑的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具体的内容是: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二、相关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如果公民无罪却被判处死刑属于误判的行为,针对这种行为国家相关部门是需要给予死者家属相应的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及需要赔偿的项目在上文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给予家属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心理上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希望这种误判的情况今后能够越来越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视频司法鉴定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各行各业的科技成分也越来越多,国家司法部门也是对科技的运用非常重视,目前很多案件的破获都运用到了高科技的司法鉴定,有字迹......


·周末开会、培训算不算加班?
      在周末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新的知识,提升劳动技能本来是件好事,但占用了劳动者周末休息的时间的周末培训,还有用周末的时间开会的情况,是不是......


·关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的认定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为本罪的主体。......


·罪犯判拘役了可申请缓刑吗?
      拘役也是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这与拘留是不一样的。我们知道,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那么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不过也不......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破产清算章节第一节破产宣告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


·私募基金认购定增的概念,有哪些情形?
      私募基金认购定增的概念,有哪些情形?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


·诈骗60万判几年
      诈骗6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
      一、如果醉驾血检结果几天出来?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


·劳动合同无条件加班无加班费合法吗?
      劳动合同无条件加班无加班费合法吗?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的?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迅速报案。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