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

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因此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分为一般代理、特别授权代理。(1) 一般代理: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律师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因崦不需要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特别授权。(2) 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如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等等。二、诉讼代理可以转委托吗所谓转委托诉讼代理(简称转委托),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代理诉讼的委托后,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又将诉讼代理事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再委托他人代理。实施转委托行为的人叫转委托人,接受转委托代理诉讼的人叫转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叫复代理人。转委托诉讼代理,也称为复代理。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如无特殊情况,应认真履行诉讼代理职责,不宜再将诉讼代理权转委托他人行使。三、实践中适用转委托诉讼代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在转委托诉讼代理中,转委托诉讼代理人仍然是原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转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因此,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仍归属于原委托人,而不能归属于转委托人。2如果原诉讼代理人已将全部诉讼代理事项转委托他人代理,那么原诉讼代理人应当退出诉讼。在我国关于诉讼代理的权限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是每一位公民应该尽的义务。要知道诉讼代理是民事代理的一种,如果要代理他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就需要有授权委托书,并且了解代理的具体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管辖权由谁管?
      1、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


·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要手印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要手印是否有效?代书遗嘱没有签名只要手印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


·离婚时小产权房屋怎么过户?
      离婚时小产权房屋怎么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买卖房产一般是以交款收据的日期,为权利取得的日期,......


·侵害名誉权直接赔偿吗?
      名誉定义:名誉指的是公民对其他人有关品行、能力、声誉各综合方面的评价。名誉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任何人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权代表了公民的人格尊严......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要什么材料?
          您委托我们登记代理公司办理外资公司注册,你只需要提供下面7份材料,接下来我们用专业的服务保证您的公司顺利起步并随之不断......


·成立公司法人可以兼财务负责人吗?
      一、成立公司法人可以兼财务负责人吗?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


·离婚时财产分割都包含哪些离婚诉讼时
      离婚时财产分割都包含哪些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


·哪些情形下禁止结婚
      男女结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而此时则要求男女同时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其中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那到底哪......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不断完善的。在2017年9月,我国发布了最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可是,许多人都对这一新解释内容比......


·夫妻贷款离婚后谁负责 怎么处理离婚债务
      夫妻之间的贷款其实主要是指婚后买车买房的贷款,此时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计算的,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也就需要同时对这些债务做出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