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著作权被侵犯的现象普遍存在,侵权行为也五花八门。那么,现实中,常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有哪些呢?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损失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9、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10、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11、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2、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1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14、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1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侵犯著作权有哪些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下面就是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1、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2、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4、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5、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综上所述,著作权被侵犯后,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对侵权现象放任置之,就会严重损害自身的合法利益。所以当您的著作权被侵犯了,您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去弥补自己所遭受到的损失。关于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问题,我们就为你整理到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法离婚对女方补偿的要求?
      婚姻法离婚对女方补偿的要求有哪些(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一)重婚......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1、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


·一,当事人继承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当事人继承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


·定额发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发票您都很了解,就是在你购买东西的时候商家会开具的关于你购物内容以及价钱的一种记录形式,他有很多种类,其中一种就是关于定额发票,发票的有效期......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自从我国意识到土地的珍贵与不可再生性之后,我国对于土地的把控就更加严格了。现在了,所有土地都归属于国家。人们只有使用......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


·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
      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网络诈骗作为一种随着互联网发展逐渐增加的诈骗新形式,是近些年来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诈骗犯是有着最低入刑标准的,如果涉案......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1、上交起诉状: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