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标准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威胁,就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实施这种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多种多样。如为报复泄愤而驾驶汽车向人群冲撞,为防盗而私架电网等。不论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基于何种个人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二、怎么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2、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区别两者的标准是看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的危险方法,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本法第232条、234条、275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方法也有多种。认定此罪,可以从构成要件来分析认定,看是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人员伤亡的是怎么处理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人员伤亡的是怎么处理的?(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


·怎样才算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
      怎样才算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


·棉花定购合同
      供方:___县(区)___乡___村  合同编号:  需方:___县(区)___供销合作社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什么?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什么?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一、商标权质押协议含义商标权质押协议是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


·冤案国家赔偿多少?
      根据司法实践,可以知道,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司法审理中,只涉及到行政和刑事两种类型的案件,冤假错案是由于检察院在审理案件中,或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


·离婚财产和小孩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和小孩怎么分配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纳税人具体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属于哪种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但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


·刑事诉讼法证据效力规定有哪些?
      在法治社会中解决任何事情都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因此很多人在解决民事纠纷或者其他侵权行为的时候都会通过起诉来解决,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打官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