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精神司法鉴定方法有几种?
精神司法鉴定方法主要有四种:
1.门诊鉴定。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2.鉴定人外出鉴定。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3.住院鉴定。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有条件的地方,在被鉴定人的房间内可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系统,这样便于更好地观察、记录被鉴定人的情况,能及时正确地作出鉴定结论。住院鉴定同门诊鉴定或外出鉴定相比,它的资料更全面,结论更可靠。但需要有一定的住宿和观察条件,受到人力和财力的限制。对精神病症状不典型及有伪装精神病嫌疑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进行住院鉴定。4.缺席鉴定。在被鉴定人不在的情况下,仅根据书面及相关的旁证材料作出精神病鉴定。一般在被鉴定人死亡、失踪、出国等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在司法实践中,缺席鉴定比较少见。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那么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对于精神的司法鉴定的相关办法已经规定,更多的是如果想要做精神的司法鉴定,应该通过委托以及处理的方式,有关黑龙江省的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就是文章中描述的这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存在以下情况所进行合同解除是有效的。1......
·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一、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罚金还追究刑事责任吗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收入会被退回吗?
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如果涉嫌非法集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时候公司需要付上刑事责任,那么对于这件公司的员工来说就会有很大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公司非......
·隐名股东持股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隐名股东持股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要先付钱吗?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要先付钱吗?一、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要先付钱吗?股权转让,应做股权变更登记。自工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后,股权发生变更。股权的......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骑缝章就是为了防止换页特意加盖的,但是没有骑缝章的话不影响法律效力,合同依旧是成立的。合同和总公......
·什么是顺序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顺序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防止陷入合同欺诈,可以在对方有违约风险出现后,行使抗辩权。而有时候,合同的履......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的构成要件及说明1、合同名称:合同的名称要做到言简意赅,如果是常用的合同类型尽量采用它们习惯性的名称,如......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有哪几种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有哪几种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