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必须是具有签约资格的当事人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其内容应当具备法定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将被确认为无效。二、无效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三)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四)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五)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我国法律中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要求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就需要签订,并且对于劳动合同的形式,也明确了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当然,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上述情形,否则就会导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职一定要签三方吗 三方协议是怎样的?
      一、入职一定要签三方吗三方协议是怎样的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一、跨境并购贷款所谓跨境并购贷款,是指中国的银行向国内的并购方或其在境外设立的实体提供融资,用......


·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应该如何惩罚?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应该如何惩罚?酒后无证驾驶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1、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
      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哪四类劳动合同一般是分为三类,根据合同期限和签订主体不同来进行划分。1、劳动合同期限、内容,可以划分3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固定期......


·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如何防范?
      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尤其对于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他们对于危险的发生还比较不敏感所以更加需要注意安全。那么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如何防范......


·行贿数额是怎么要求的,行贿数额是多少
      一般公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时候,需要达到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法定的情形。对于一般公司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其实也有这方面的规定,然后才能确定......


·一、子女抚养协议违约责任怎么负责?
      一、子女抚养协议违约责任怎么负责?离婚协议约定父母一方拖欠子女抚养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对方有权依照合同法主张违约金。具体数额由法院综合......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依据劳动法规定,夏季高温天气,单位应该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按照地区,工种发放,各地发放......


·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
      (1996年9月17日公通字[1996]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


·在我国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法院拍卖土地使用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及时有效的查封  不论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与否,在法院依法处置前,都应进行查封,这是执行的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