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清算程序如何进行?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五是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清算过程就是在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对清算资产进行处置、分配,最终了结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的过程。计算清算所得,主要就是计算全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得以及了结一切债权、债务所产生的所得或损失。此外,企业进行清算,即表明已终止持续经营,是企业存在的最后一个过程。因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还要考虑清算前企业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待摊费用、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费用、商誉的扣除以及尚未超过弥补期限的亏损等问题。清算所得可用下面计算公式表示: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处置所得-清算费用 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 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扣除的税前允许扣除的待摊支出 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支出-商誉-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一、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一)用他人身份购房。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


·强奸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强奸也就是强行奸淫妇女。强奸是刑法所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我们知道,犯罪形态包括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等,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未遂的类型......


·当下
      当下,在结婚之前很多人其实都会选择去办理财产公证,倒不是说在提倡,只不过确实可以避免夫妻在婚后因为财产而产生纠纷,从而影响到双方之间的感情生......


·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
      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权利一、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权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赔偿以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公司法章程法人盖章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章程法人盖章是否有规定公司要想发展进步,没有管理是不行的,因此公司成立以后,必须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确切的来说,公司章程其实不仅针对......


·2023年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纠纷,而想要避免纠纷的产生,其实可以在购房的时候小心注意,对其中的一些问......


·到底建设工程优先权是否能放弃?
      到底建设工程优先权是否能放弃?首先我们要知道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就是在建设工程中,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承包人价款,在对工程的折价或者是拍卖后的价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很多时候企业需要获取更多资金都会采用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方式,虽说发行债券的方式运行起来会比较麻烦,但由于债券的......


·毛坯房交付注意事项有什么
      毛坯房交付注意事项有什么1、看看整个房屋是否有大的裂痕,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过水。注:看窗户是否变型,每个房间是不是方形。2、电闸总开关以......


·2023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
      我国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与贪污罪的是一样的,因此在对贪污罪的量刑作出了相应修改之后,自然受贿罪的量刑也是要进行变化的。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