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伤?

晚上出差得急病算不算工伤?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虽然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不属因工受伤。一旦在工作时发生意外,职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病历。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单位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及其亲属应及时到医院复印病历,并加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另外,治疗工伤时千万不要使用别人的名字。因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以确定受伤情况。二、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员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伤害都是会构成工伤,那么当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患有职业病或者是受到了意外伤害事故后,也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获取一定的物质帮助,如果说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时,也是可以进行投诉或者仲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1、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中,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是安全的。2、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中介代收、......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
      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有哪些权利国际商务公司法中规定股东享有哪些权利?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


·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
      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一、单身男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收养法律上对收养作了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


·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
      求职者被公司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好入职手续。对于员工来说,新公司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为了更好的融入到公司环境,和员工建立融洽的同事关系。人......


·债权可以做质押担保吗?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吗在借钱给他人或找别人借钱时,双方所产生的关系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需在与债权人约定的时间内对其债务进行还款同时债权......


·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西安公司法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在我们国家主要是对于公司的一些行为作出规定,为了维护相应的债权人股东的相关利益,当然公司法律也存......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2023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


·在我国工伤鉴定会花多少钱
      可能在有些人看来,工伤认定终结以后,就能够和用人单位协商关于工伤索赔的事情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工伤鉴定程序进行完毕后,员工得到的赔偿款......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允许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要求对方存在的过错行为必须是法定的过错行为才可以。而此后就涉及到赔偿标准的问题。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